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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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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德裔也是加拿大的主流社会?

什么是主流社会?难以一言以蔽之,我们就简单说加拿大的大地主们是主流社会吧。华人是大地主吗?不是。印度裔是大地主吗?不是。意大利裔是大地主吗?也不是。 我们说,英格兰裔、苏格兰裔、爱尔兰裔、法裔和德裔,以及他们的混血后裔,是大地主,是主流社会。英裔、法裔都好理解,为什么德裔也是主流社会呢?德裔有什么人呢? 加拿大的小天王贾斯汀比伯就是德裔,好莱坞的里昂那多迪卡普里奥也是德裔,现在美国总统候选人川普也是德裔和苏格兰裔混血,德裔美国人有5000万,德裔加拿大人有350万,你说他们是不是主流。 但这些不过是表现,德裔为什么是主流,我们简单分析表述一下。 新法兰西的民工 法国人来加拿大,将近500年历史,在魁北克城、三河市、蒙特利尔等圣劳伦斯河流域站稳脚跟后,就需要民工来修墙修房修路对吧?谁最合适呢?法国人自己肯定不愿意干,英国是自己对手,那么就用德国人了,那时还是法国最强大的时期。 所以德国人是加拿大的早期开拓者之一。labour工轮流打,德国人先上。 德与英共一个王 1714年英国安妮女王驾崩,没有子嗣,为了不让天主教徒继位,英国政府立詹姆斯一世的外孙女索菲亚为王储,索菲亚嫁给了德国诸侯国汉诺威的诸侯王,索菲亚去世,王位就轮到他儿子乔治一世。 所以德国一个诸侯国汉诺威的国王乔治一世,当上了英国国王,那么汉诺威的德国人和英国人,都共一个王了。乔治一世甚至不会说英语,只会说德语。他的女儿又嫁给了德国诸侯国中最强大的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。 所以从此英国王室和德国关系极为密切,一直到现在的伊丽莎白二世,都有很深的德国血统。所以英格兰人、苏格兰人、爱尔兰人和一部分德国人,都是英王的臣民。他们共同的敌人是法国,这些德国人也加入了英王的军队。 七年战争 1754-1763年,英国和法国争霸,汉诺威和普鲁士都作为英国的盟国与法国战斗。法国战败,加拿大割让给了英国。当时加拿大的人口还是以法裔为主,英国急需要移民过去,但是英国人都不愿意北上“苦寒之地”,只愿意留在美东十三州殖民地。 怎么办?英国就又想了办法,去欧洲招聘德国人到加拿大来,主要是在海洋省的地方。那里以前法国人叫阿卡迪亚省,是早期法裔。英国赶走了一些阿卡迪亚人,把德国移民迁徙过去。 有几千人就到了哈利法克斯,又到了Lunenburg。至今

从歌曲《博布凯真》,看加拿大人为什么如此热爱“The Tragically Hip”?

这两天大家都知道了,整个加拿大为了一个本土摇滚乐队而疯狂,它就是来自安省金士顿的“The Tragically Hip”,简称“The Hip”,翻译成中文,可以叫“悲哈乐队”(不是“嘻哈”)。 我来了加拿大这么多年,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乐队,可是这个乐队却深植在加拿大人的记忆里,成为加拿大的一个象征,可以用“加拿大的Beyond”来形容吧。所以说融入加拿大主流,还是不容易的,一个这样的乐队,我们就不了解。 乐队主唱歌德唐尼(Gord Downie),可以说是“加拿大的黄家驹”,患了脑癌,所以这次加拿大巡回表演,加拿大人都把它当做告别演出,也是追忆自己“终将逝去的青春”。 “悲哈”乐队活跃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为什么这么受加拿大人喜爱呢?我们以他们在Youtube上点播数最高的一首经典歌曲《博布凯真》(Bobcaygeon)来感受一下。 这首歌创作及发行于1999年,表达的是多伦多一个皇家骑警,爱上了多伦多郊外乡村博布凯真一个少数族裔女子的故事。当然,歌曲并不只是这么简单,事实上,直到今天,加拿大人都在猜测解读这首歌的真实意思。 但就像老鹰乐队的Hotel California一样,无人知道真相,也无人可以穷尽,而这也是它的魅力所在,值得玩味的地方。 I left your house this morning, 'Bout a quarter after nine. Coulda been the Willie Nelson, Coulda been the wine When I left your house this morning, It was a little after nine It was in Bobcaygeon, I saw the constellations Reveal themselves, one star at time Drove back to town this morning, With working on my mind I thought of maybe quittin', Thought of leavin' it behind Went back to bed this morning And as I'm pullin' dow

从老子老师“商容三教”,看加拿大华人如何认同自己的身份

生活在加拿大的华人,不免卷入加拿大与中国的关系,奥运比赛是如此、经贸往来是如此,意识形态上更是如此,而我们的子女更是有加拿大还是中国等身份上的困惑,对此,我们应如何看待呢? 这里,想交给华人的孩子们“商容三教”或“商容三问”。 在西晋皇甫谧撰写的《高士传》里,其中有一则是写老子李耳年轻时的老师。对的,我们伟大的哲学鼻祖老子,他也是有老师的,《高士传》里说他老师叫商容,“不知何许人也”。 有一天,商容病重,快不行了,临终前老子伺候在旁。老子说:“先生最后还有什么话要教育弟子吗?” 商容看着高足,只问了三个问题,要老子回答。 第一个问题是:“我们坐车经过故乡,为什么要下车?” 老子答曰:“那应该是我们远离故土,即使千里万里,也不会忘记家乡。人不忘故乡,就是不忘本,不忘你的父老,不忘你从哪里来。人不爱自己的故乡,那么他又何得为人呢?” 商容表示满意,又问第二个问题:“人们看见高大的树木,为什么要快步走上前?” 老子答曰:“高大的树

不再困惑:认识主流社会老外的名字是怎么回事?

如果你经常看新闻,就会发现老外经常叫一个人,不同时候可能叫法不一样。比如希拉里克林顿竞选美国总统,新闻上常常就讲克林顿(Clinton),你不细看,还以为是她老公。但是新闻里提到加拿大总理夫人索菲亚特鲁多时,却不叫她特鲁多哦,而是常常叫她格雷格瓦(Grégoire),这又是为什么呢?我们平常把总理叫小特鲁多,可是奥巴马在国宴演讲中,又亲切得称他是“贾斯汀”(Justin)又是怎么回事呢? 更有甚者,如果总理夫人私下和朋友聊天,可能既不叫老公特鲁多,也不叫贾斯汀,而可能叫“皮埃尔”或者“詹姆斯”,这又是怎么回事呢? 所以我们大体来了解一下主流社会的姓氏。我们以小特鲁多的全民举例:Justin Pierre James Trudeau 老外和我们华人不一样,他们除了姓外,可能有多个名字(given names),除了第一个名字(first name)外,还可能有第二个名字(second name),甚至第三个名字(third name)....以此类推。那么除了first name外,后面的那些名字,就叫middle name。 我们华人基本上是没有middle name的。但我们以前除了名外,还有字,甚至号,现在很少人搞这些名堂了。 Justin Pierre James Trudeau中,Justin是第一个名字,往往是孩子一出生父母就给取的名字,也可能是教堂仪式命名,还有可能是教父教母给的教名。老外生个孩子,往往找个教父教母,类似咱的干爹干妈。父母或教父教母取的这第一个名字,最重要,是教名。 正因为是教名,所以常常用圣经、神话、宗教里的著名人物的名字,比如彼得、保罗什么的。也常常用文学名著、民间传说里的人物名字,还有用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名字。有的也喜欢用英雄、偶像的名字。所以老外的first name经常容易重复,造成一大堆John和一大堆Jane。 所以我们华人有百家姓,但老外是百家名(first name)。他们的姓很复杂,很不同,千奇百怪,但是first name很雷同。以至于我们将一个普通男性就叫John,一个普通女性就叫Jane。给任何老外男性写信,你就写“Dear John”就可以了,同理对老外女性就你抬头写“Dear Jane”。 但是老外除了first name,他们往往还有middle n

关于北美的路权,我们来小小普及一下

国内的人来北美开车,不仅不太遵守交通规则,往往还没有路权概念,造成许多驾驶风险。比如前一段时间有广东游客在美国亚利桑那州自驾游,因为忽略了Stop Sign,左转时撞上了达拉斯小牛队的巴士,自驾车上三位中国同胞身亡,还要负全部责任,是不是很悲催呢? 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北美的路权概念。首先,我们要知道,交通指示牌,就是按照路权设计的,你遵守交通指示牌,就是遵守路权。比如上面的那个Stop Sign,就是提醒和指示你了路权,让你等直行车辆先过,否则不仅有危险,出了事儿责任还算你的。 但是我们要活学活用,知道为什么要有这些指示牌,以及当没有指示牌时,我们应如何做,这就需要在我们在脑海里植入路权概念。 守规矩 可能在北美驾驶,是最符合一个道德社会的标准了。由于道德、交规、指示牌、警察、罚单及保险的综合作用,北美人在交通驾驶上,可谓是个“道德楷模社会”。因为恩威并用,大家知道不遵守的危险,包括肉疼和money疼,再加上体验到人人遵守交规的甜头,大家在开车上,还是很守规矩的。 人大于车 第一个规矩,就是弱势群体优先。加拿大人往往停下车来让过路的鸭子,就是因为鸭子是弱势群体。甚至让鸭子比让人还主动,为啥?因为人比鸭子强势一些。 同理,在让人里,加拿大人开车让盲人、残疾人、大肚子孕妇、推娃娃车的妈妈、小朋友、孩子、学生又多一些。因为他们比正常人、成年人弱势。 人是经不起车撞的,所以车要让着人,哪怕是个正常人、成年人。所以永远是车让人,而不是人让车。那你说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的怎么办?理论上我们还是要让,虽然撞死了你不必负责,但撞死一个小鸡小鸭都是罪过,人何以堪?能避免则避免。他不遵守交通规矩,是他的罪过,但咱不要再添上一笔好吗? 同理,自行车虽然也当做车辆,但比汽车还是弱势,所以我们开车也让着自行车。同理,在多伦多西北地区经常会遇到马车,我们也让着马车。但是特别地,公共汽车比私家车大,但遵守第二个原则。 公大于私 第二个原则,就是公大于私。我们说北美驾车是个道德社会嘛,所以公大于私很好理解。所以巴士虽然比小轿车大,但由于巴士是公家,我们要让巴士。同理,我们要让所有服务于大众的emergency vehicle,包括警车、救护车、消防车等。但是只是当他们闪灯或鸣笛的时候,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