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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英国女子到加拿大的移民故事





在网上看到过一个老外评论,说把这些移民全赶出加拿大,另一个老外莞尔一笑,答曰:你想把这个国家的人全赶走吗?

是的。除了印第安人、因纽特人,咱们都是移民对吧?大哥别说二哥。由是,我对老外移民的故事也挺感兴趣。他们当初是怎么来到加拿大的呢?又有什么经历和感触呢?

圣托马斯的英裔居民芭芭拉,住在一个有9亩地的房子内,一家人其乐融融。我们看看她的故事。。


老公,我们移民吧?

芭芭拉,来自英格兰西北兰开夏郡的奥尔德姆镇。兰开夏郡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发源地,奥尔德姆曾是纺织工业重地。后来这里划归为大曼彻斯特的一部分。

她在这里长大。1971年,她才16岁,是个花季少女,遇到19岁的安迪。2年后,两人结婚。那时结婚都比较早。她老公在大曼彻斯特警察局里做了一名警察。

两口子虽然努力工作,感觉年轻人在英国的晋升乏力,加之70年代英国经济衰退,感到在英国无法实现自己想要的生活。1976年,他们添了一个儿子丹。就开始谋划移民了。趁娃娃年纪还小,出去还有的拼不是?那时英国有不少人移民,主要是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南非和加拿大。



移民去哪儿呢?

选哪个国家呢?都是英国人建立的国家,有亲切感。但对她们来说,澳大利亚太热,新西兰有点远,南非还在种族隔离时代不喜欢,加拿大距离比较近,地理气候差不多,自然选择加拿大了。

那么加拿大中,选哪个省呢?两口子比较来比较去,觉得还是安省经济好,工作机会多,于是决定到安省。

1977年,两口子请了两周假,到加拿大安省转悠一下。


办移民手续

这两周的转悠,感觉很好啊,蓝天白云好,气候好,加拿大人很友善。回英国后,两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,开始准备做材料办移民了。又把房子挂出,准备卖。

亲戚朋友都劝,说好好的英国警察你不做,到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,要是呆不惯,半年就打道回府,那不听难堪吗?

可他们两口子像打了鸡血一样,不听劝。

移民程序都是差不多的,只是他们比较快,6个月就下来了。把房子也卖了,工作也辞了。

1977年,芭芭拉22岁,和老公抱着一岁的娃丹,就这样义无反顾的离开在英国的家乡,到加拿大安省来了!



登陆加拿大

他们出多伦多国际机场的时候,正是1977年的11月,是个冬天,到处都是白雪,气候寒冷。但白茫茫的一片,和家乡差不多。到了新的国度,和我们一样,异常兴奋的。

加拿大,我们来了!

他们选择第一个定居城市,是布兰特福德。刚开始,她和老公还要克服语言障碍。什么?英国人移民到加拿大,还要克服语言障碍?!

是的。他们两口子是很重的兰开夏特口音,就好像你四川人与北京混,你用四川话跟人家京片子交流,是不是有障碍啊?搞不好还容易被取消对吧?还好,加拿大人都很友善,他们一点点矫正口音,结交朋友。就好多了。

曾经也一度有过想回英国老家的。适应了,就好了。



找工作 搬家北上

在布兰特福德呆了一年,老公到处找工作,终于得到一个offer,有一个警察局要他,不过在安省北部的蒂明斯。

怎么办?

搬吧。

于是一家人又浩浩荡荡搬家到了蒂明斯。好在路程虽远,开车北上就是了。那时加拿大的天后仙妮亚唐恩,还是个住在蒂明斯的13岁小女孩呢。

蒂明斯和家乡奥尔德姆就太不一样了。这里冷,冬季漫长。好处是可以出去滑雪。他们也不知道要在这呆多久,就在这生活吧,生下一个女儿,买了在加拿大的第一座房,是个独立屋,4万加元。这个地方,可以看到北极光,还会经常遇到狼!

老公在这里做了4年的警察,有了经验,就开始想回南安省了。

4年,大儿子丹5岁了。老公终于找到在圣托马斯一个警察职位。于是一家人卖了房子,租了一辆卡车,带上一子一女,又浩浩荡荡开往西南安省的圣托马斯。

那是1982年,他们来加拿大的第五年。



人生终于稳定下来时

在圣托马斯的日子里,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。这个城市不大,也不小,该有的都有。去伦敦、尼亚加拉、、温莎、多伦多都不算远。也有伊利湖,有沙滩。居民很友好,再也见不到狼,唯一遗憾的是看不见北极光了。

他们就定居在这里,一直到1990年秋天,老公诊断出患有骨癌,两年后,老公安迪去世,才40岁。

37岁的芭芭拉,带着16岁的儿子和13岁的女儿,感到自己的人生就要完了。



在圣托马斯,重建家庭

三年后,芭芭拉又遇到了她的第二个丈夫凯西。凯西是个荷兰移民,他们一家比她早8年移民加拿大,兄弟、姐妹都来了,是一大家子人在圣托马斯。

凯西的前妻也去世了,留下两个孩子。

1995年,两人结婚,两人各有两个孩子,组建了一个大家庭。两年后,他们又有了爱情结晶,一个小女儿瑞贝卡。生下瑞贝卡的时候,大儿子丹都已经21岁了。不过这个家庭很幸福。 他们在圣托马斯买下一套9亩地的大房子。


养鸽子的女儿

芭芭拉平日在自家农场里养山羊养鸡,小女儿瑞贝卡却对养鸟感兴趣。小时候她养了各种鸟,也学会了如何训练鸟,与鸟交流。

后来有一天,她就开始玩信鸽。信鸽象征着友谊、和平和爱。在吴宇森的暴力电影里,子弹穿飞中,还喜欢放电白鸽在飞,美其名曰“暴力美学”。的确,在蓝天白云下,白鸽飞向,看上去的确很美。

信鸽还有一种神秘的本事,就是甭管你丢哪,她都能飞回家。瑞贝卡就突发奇想,能不能用自己可爱的信鸽做生意呢?

于是才16岁的她策划了一个叫love-a-dove的生意。就是给婚礼放信鸽。你想啊,在婚礼现场,蓝天白云的,绿草如茵的,喜娘穿着白色的婚纱,和新郎一起放飞信鸽,那是多么美好,象征着美好的祝福对吧?

瑞贝卡,把在婚礼上放信鸽,给新人表达祝福,以及留下信鸽飞舞背景的摄影,变成一项商业服务,穿梭在安省南部各个城市社区的婚礼现场,也算活得青春、美丽与潇洒。


芭芭拉的美丽人生

芭芭拉今年61岁。1977年,22岁时从英国移民加拿大,已经39年了。她也是第一代移民,早已经把自己认同为加拿大人。

所以在加拿大,在安省,在多伦多,我们看到一些老外,一些英国人,他们也只是第一代移民而已。老移民是谁呢?海洋三省的阿卡迪亚人,滑铁卢地区那边的德国人都有几百年了。 还有就是魁北克遗民,和安省的保皇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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